交通安全在整治 平安出行在贵州系列报道之五十
“冲刺攻坚”进行时!看年末全省交警都在干些什么?
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部署开展 道路交通安全年末冲刺攻坚工作 10月19日,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全省第四季度事故预防工作部署会,厅交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智贤发布冲刺动员令并作重要讲话,全省各交警支队、大队负责同志及未上路执勤交通民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公安厅党委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系列工作要求,就全面加强2018年第四季度全省公安交管各项工作,向全年目标任务发起冲刺进行强调部署。
会议指出,每年进入第四季度,是低温雨雾天气的多发期、客运货运的高峰期、交通事故的易发期,各级交警部门要谋划在先、防范在前,打好五个攻坚战。 ——打好主动战。各支队要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把工作重心、功夫下在风险隐患排查上,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针对事故风险隐患,要在对本地区交通事故进行深度分析的基础上,实现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车辆和驾驶人的聚合分析、动态分析和形势分析,提出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意见和建议,指导路面大队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治理;针对道路安全隐患,10月底前要提请地方政府牵头,对今年以来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回头看,对冬季交通安全新增风险进行一次全方位彻底大清查;针对车辆风险隐患,要集中力量排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农村地区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的面包车,违法未处理的农机车、无牌证车辆,逐户上门开展安全教育,逐车督促整改;针对驾驶人风险隐患,要集中力量排查长期在农村地区无证驾驶低速货车、长期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长期驾驶安全技术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驾驶人,要依法严管,处罚一批、劝阻一批、拘留一批、警示一批。
——打好持久战。从即日起至明年初,要进入战时模式,所有交通管理力量必须全部投入路面主阵地,提升上路率、管事率、处罚率,切实加大冰雪雨雾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农村“五临”路段等重点路段,客运车、面包车、低速货车、摩托车、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的管控力度,以大整治助推大管控,以大管控形成大声势,以大声势确保大安全,将安全隐患、事故风险扼杀在苗头阶段,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打好宣传动员战。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员等管理力量作用、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作用,切实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以广泛宣传促进安全,以社会监督促进安全。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公安部20条“放管服”措施为抓手,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在群众办事的申请材料、环节、流程上做“减法”,实现办事效率和服务品质大提升。 ——以切实提升服务意识为抓手,确保规定动作完成。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厅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优化办事流程。针对审批环节多、宣传告知少、程序不规范,以及非法中介欺民扰民、违规收费、利用群众对业务流程不熟悉进行欺骗获利等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坚决防止车管大厅工作人员午休出现服务群众“真空期”,坚决防范业务办理不规范,人为设置办事门槛,违规收取拓印费用等问题在我省发生,坚决杜绝群众办事来回跑、多次跑,确保“一窗办”、“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等改革承诺不打折扣。
——以强化业务监管为抓手,确保数据铁笼见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严管队伍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做实做细监管工作,将公安交管每一个服务场所、每一笔业务、每一项流程全部纳入监管视线,实现业务监管巡查工作常态化、无缝隙、全覆盖。通过系统数据监测、实地明查暗访、抽查档案、问卷调查、电话回访、核查违纪违法线索等方式,将业务监管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以严格有力的监管倒逼管理服务公正规范,确保实现群众满意率和管理服务效率“双提升”的目标。
会议同时对各地交警部门政治学习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等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省公安交警分五步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工作。 ——丰富学习“小超市”。各级政工部门要聚焦“认识提升”,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为主要学习内容,广泛收集学习资料,提炼学习要点,帮助民警进一步提升学习的条理性和系统性,做到学有方向。 ——打造学习“大讲堂”。对外邀请专家学者开讲授课,对内安排业务骨干传授先进经验,进一步规划好、设计好专题讲座和夜校讲堂,引导民警结合实际抓好学习。 ——用好学习“微平台”。要充分利用好“阳光警务平台”的“政治理论学习专栏”,随时随地学,挤出时间学,更及时、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 ——掀起学习“大热潮”。采取集中研讨、个人自学、交流讨论、撰写心得等方式,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 ——开辟学习“大考场”。各地要认真谋划,严密组织,在十一月开展一次集中考试,一次知识抢答赛,对民警的学习成果进行检验,以考促学。考试结果要直接与民警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挂钩,确保全体民警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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